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管理
索引号:yexian-2020-00001 主题分类:不动产登记管理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9-04 关键词:
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依据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0422执339号、执行裁定书(2018)豫0422执339号之一和申请人李世鹏的申请,我中心将被执行人娄延松所有的叶县伟业康城1号楼东单元7层东户转移登记给申请人。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叶房私第19964号 娄延松、刘洋 410422200225GB00022F00010057 叶县城关乡伟业康城小区1号楼东单元7层东户(706)

 

 

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