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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室内烤漆门项目 项目概况:生产车间4500平方米,辅助用房800平方米,建成后年产室内烤漆门3.0万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主要为木材精密锯切割开料粉尘、雕刻粉尘、木料精加工粉尘、打磨粉尘、涂胶冷压产生有机废气、贴皮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房喷漆产生的漆雾(含有机废气)及烘干(自然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 2、废水 产生的废水包括喷漆废气水喷淋吸收塔循环水排水、职工生活污水。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精密锯、雕刻机、冷压机、立式铣床、空压机、引风机等,其源强约70-90dB(A)。 4、固废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为:废木材边角料、纸屑、木屑、除尘器粉尘、一般废包装物;危险固废为:废漆渣、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白乳胶桶;职工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精密锯、立式铣床、雕刻机、打磨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收尘效率达90%,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可确保达标排放。 喷漆、烘干(自然晾干)产生漆雾(含有机废气)分别经水帘喷漆房除漆雾后,再经过水喷淋吸收塔+光氧催化装置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该系统对漆雾的综合去除效率可达 95% 以上,处理后有机废气进入光氧催化处理装置处理后(有机废气去除率可达 90% )后,通过15m 排气筒外排,能够确保做到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厂区做到“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放周边水沟;水喷淋吸收塔循环水排水收集后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并采取设备隔声、减振、消声、墙体隔声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木材边角料、纸屑、木屑、除尘器粉尘、一般废包装物等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漆渣、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白乳胶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固废综合处置率达1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总结论:本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叶县龙泉乡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龙泉乡总体规划;目前企业环保措施存在一定的问题,经整改后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经环境影响预测,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现状。因此本报告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河南卓卓木制品有限公司在叶县龙泉乡工业集中区建设年产3.0万套室内烤漆门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建设单位和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河南卓卓木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玉恒 联系电话:1883750222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苏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5161170253 六、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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