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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2298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04-26
信件标题: 叶县二高一老师非法占据学生手机
信件内容: 各位县领导,你们好: 我曾经是叶县二高一名在校生,因违规将手机带到学校被老师没收,事发后我认错态度良好,接受了停课、回家反省等等的一系列处罚,现在我离开了二高,想要将手机收回,毕竟我已经接受过处罚,而且从来没有老师没收了就变成老师的了的道理,但老师一直态度不明确,一直推脱,而且甚至还说“你不会再买一个”的无脑话,就像他家手机不要钱一样,我知道我错在先,毕竟是我自己违纪,但是我已经认错认罚,而且,就算上升到法律层面,手机的所有权依旧属于我本人,没收、处分、属于老师惩罚学生的手段,但是占据就属于违法行为,他非法占据所有权在我的东西长达半年之久,因手机内有我的很多信息,致使我遇到了很多麻烦,因此我想举报这位老师,希望人民的好领导可以出手相助,惩治这种行为,赔偿我的损失 最后,我衷心的希望各位叶县的人民领导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叶县的发展蒸蒸日上,日新月异!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4-3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该生原系叶县二高高三1817班学生祝幸硕。其在校期间违犯学校管理纪律两次带手机入校,且两次均是在课堂上玩手机时被老师发现。第一次认错态度较好,手机交给家长保管,该生签了保证书不再带手机入校。第二次又带手机,本人同意把手机交老师保管到高考结束。后来该生自己外出学习一段时间,返校后,时而请假时而在校,再后来自行在家补习高考。4月24日(周六),该生想要回手机,班主任老师答应4月26日(周一)还给该生。后来该生班主任考虑高三4月26日事情较多(26、27日高三年级进行平顶山模拟联考),有监考任务,发微信告知该生让其4月28日下午七点来校领取(有微信联系记录),但该生领手机心切,进行了投诉。学校了解情况后,与班主任商议,于4月26日下午与该生家长取得联系,通知该学生当天领走了手机。该生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关于学生带手机入校问题,一直是学校学生管理的难点。尽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叶县二高《学生操行量化积分实施办法及违纪处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携带手机”入校,违反规定的要给予严肃处理,但仍有个别学生置学校纪律于不顾,一再违纪携带手机入校,给学校管理和学生学习都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老师们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也均感到十分为难,很容易影响师生关系,该生反映问题即属此种情况。 针对此事,学校要求班主任老师一方面要抱着为学生前途负责的态度。继续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纪律规定,同时要在处理问题时注意具体做法,做好解释,尽量减少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5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