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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4695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07-20
信件标题: 违法建筑不拆除,一直不给处理
信件内容: 反映材料 反映人,王军正,男,住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常庄村,身份证410422197207024877,电话17530869795 被反映人,罗玉合,男,住河南省叶县叶邑镇罗庄村,身份证410422197103034958, 反映事项,破坏国家可耕地,违法建筑不拆除。2016年罗玉合在罗庄村西占用可耕地3亩左右建彩钢瓦房做仓库,2018年6月罗玉合有在罗庄村西占用可耕地3亩之多建彩钢瓦棚做仓库,两次占用可耕地6亩之多,2018年10月份,县政府双拆,卫星拍到此违法建筑,罗玉合用金钱买通土地所,违法建筑一直没拆除,群众意见非常大,2019年10月我开始向叶邑镇人民政府反映,叶邑镇土地所反映,叶县双拆办反映,叶县土地局反映,叶县信访局反映,到现在一直没落实下来,违法建筑一直不拆除,是政府打击力度不够大,还是违法者猖狂,当时建违法建筑时村支部知道,镇政府知道,土地所都知道,就是没人阻拦,2020年8月份叶邑镇政府组织拆除违法建筑没拆除罗玉合的违法建筑。现在法院仲裁也下来了,让土地资源局和各级人民政府去拆除,土地局和政府就是没一个单位去拆除,难道就让违法者逍遥法外,上级政府是不知道下面的政府怎么办事的,老百姓有事就是没地方说,去哪个单位反映问题都是让等等,现在法院仲裁已下给叶县土地资源局,让土地局和人民政府联合拆除,土地局和政府没一个单位去执行拆除,到底是谁在包庇违法者,现在单位都在互相推诿不给老百姓解决问题,4月分下的仲裁现在7月份了还不执行拆除,老百姓办事情太难了,恳请上级领导能重视此事,尽早把事情解决一下,让老百姓看到一点希望。 反映请求,希望上级领导能重视此事,拆除罗玉合的违法建筑,以正国法,我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愿付法律责任。 此致 反映人,王军正 2021.7.20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7-2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该反映问题已经行政复议,超出我单位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