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政策规定,我县2025年第一批拟收回收购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位 置 | 用 途 | 面积 (亩) | 拟收购价格 (万元) | |
1 | 叶县国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昆北纵二路东侧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94.75 | 9588.84 |
2 | 叶县国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昆北纵四路西侧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97.8 | 9897.93 |
3 | 叶县国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昆北纵四路东侧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76.18 | 7710.27 |
4 | 叶县国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昆北纵五路西侧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74.52 | 7541.57 |
5 | 叶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盐神大道西段北侧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27.3 | 1988.14 |
6 | 叶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路南侧 | 商业服务用地用地 | 34.98 | 2271.35 |
凡是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方式向叶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0日。
公示机关:叶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屈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115581
地 址:叶县新文化路东段路北。
叶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