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关于调整县级河长和河道总警长的决定
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同意,调整县级河长和河道总警长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县委书记 文晓凡
总 河 长:县长 韩沛
副总河长:副县长 何鹏飞
二、县级河道总警长
总警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温卫杰
三、县级河长
(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叶县段
河 长:县长 韩沛
协助单位: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二)沙河
河 长:县长 韩沛
协助单位:县水利局
(三)北汝河
河 长:县领导 肖志举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
(四)石院墙河
河 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郭志钢
协助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石潭河
河 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侯学义
协助单位:县民政局
(六)大泥河
河 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国岭
协助单位:县林业局
(七)澧河
河 长:副县长 樊亚杰
协助单位:市生态环境叶县分局
(八)任店沟
河 长:副县长 樊亚杰
协助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甘江河
河 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温卫杰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
(十)灰河
河 长:副县长 何鹏飞
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一)昭平台灌区南干渠叶县段
河 长:副县长 何鹏飞
协助单位:县水利局
(十二)大麦河
河 长:县政协副主席 娄晖民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三)护城河
河 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 刘跃民
协助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十四)东湛河
河 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李炳前
协助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五)马子河
河 长:县重点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 马晓
协助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十六)起墓河
河 长:县重点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 张立辉
协助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