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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19-00075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11-01 关键词: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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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备注

1

叶市监食处[2019]140号

叶县昆阳根据地饭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叶县昆阳根据地饭店

92410422MA42WLXK1M  

王刚

叶县昆阳根据地饭店采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是十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食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日内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5


2

叶市监械处[2019]141号

叶县夏李乡卫生院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标签标示要求贮医疗器械案                                

叶县夏李乡卫生院中草药购销

PDY15513-441042211G2201

李新叶

叶县夏李乡卫生院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标签标示要求贮医疗器械案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自动履行,15日内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31


3

叶市监食处[2019]147号

叶县廉村镇汇利生活广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叶县廉村镇汇利生活广场

92410422MA469GE28Y

韩辉丽

叶县廉村镇汇利生活广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自动履行,15日内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5


4

叶市监食处[2019]166号

叶县洪庄杨乡裴昌村八方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叶县洪庄乡裴昌村八方超市

410422620178757

马献周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自动履行,15日内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