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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19-00086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10-18 关键词: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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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备注

1

叶市监食移[2019]1001号

平顶山广美实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案

平顶山广美实业有限公司 侯锦春

91410422317632743W

侯锦春

平顶山广美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平顶山广美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进货查验,有进货查验记录,能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都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免于处罚。
根据追溯原则,平顶山市辉红食品有限公司属平顶山市新华区监督管理,将此案移送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自动履行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5


2

叶市监食移[2019]1004号

河南乐易购百货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河南乐易购百货有限公司 殷铁庄

914104225637152885

殷铁庄

河南乐易购百货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河南乐易购百货有限公司和叶县任店镇兄弟调味品配送中心能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上述单位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免于处罚。
按照追溯原则,陕西绿宝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属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我局无权对企业进行查处,将此案移交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自动履行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