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告2020-001号
依据2019年抽检计划,在我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对不合格情况我局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现就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叶县邓李乡童之梦学校消毒餐具经抽检不合格
2019年10月22日,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叶县邓李乡童之梦学校的消毒餐饮具勺子、筷子进行了抽检,抽检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依据食品安全法之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当事人按时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叶县常村镇新世纪幼儿园消毒餐具经抽检不合格
2019年10月21日,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叶县洪庄杨第二中心幼儿园的消毒餐饮具进行了抽检,抽检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依据食品安全法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当事人按时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叶县任店镇新中莲生活广场销售的绿豆芽经抽检不合格
2019年10月14日,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叶县任店镇新中莲生活广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检,抽检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2019年11月15日执法人员将报告送达该单位,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该批次绿豆芽已销售完毕。经调查,该单位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该批次豆芽的产地证明、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该单位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依据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的行政处罚。
四、叶县新合作建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经抽检不合格
2019年11月1日,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叶县新合作建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检,抽检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其中韭菜检测结果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019年11月19日执法人员将报告送达该单位,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该批次韭菜已销售完毕。经调查,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该批次韭菜的产地证明、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依据食品安全法之规定,依法对叶县新合作建业商贸有限公司免予处罚。
我局已将涉及韭菜种植户环节的处置工作移交叶县农业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