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0-00019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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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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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公告2020-007号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公告2020-007号
一、叶县高级中学第四食堂核查处置:
2020年6月29日,叶县高级中学第四食堂使用的餐盘经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论为不合格,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了核查处置。
依法给予叶县高级中学第四食堂警告,并责令整改,按餐具洗消规范进行清洗消毒。
二、叶县盐城学校核查处置:
2020年6月30日,叶县盐城学校使用的碗经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论为不合格,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了核查处置。
2020年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学校检查发现该学校未按规定对餐具、饮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进行消毒,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2020年6月30日,对该单位的餐具进行抽检并且结果不合格,对于该单位拒不改正的行为,我局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