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1-00003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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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11
关键词: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1.11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备注 |
1 | 叶市监处[2021]1号 | 叶县叶邑镇石俊杰购物中心购进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叶邑镇石俊杰购物中心 | 92410422MA3XJ02E3Y | 田伟芹 | 叶县叶邑镇石俊杰购物中心购进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合格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4 | |
2 | 叶市监处[2021]2号 | 叶邑镇颖颖蛋糕房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邑镇颖颖蛋糕房 | 92410422MA43J9DE2E | 韩改凤 | 叶邑镇颖颖蛋糕房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合格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4 | |
3 | 叶市监食处[2021]4号 | 叶县城关乡李师傅煨汤鱼饭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城关乡李师傅煨汤鱼饭店 | 92410422MA40RRPG5L | 李红亚 | 叶县城关乡李师傅煨汤鱼饭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