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1-00009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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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31
关键词: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3.31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备注 |
1 | 叶市监处【2021】54号 | 叶县九龙逆龄美日化店未按规定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 叶县九龙逆龄美日化店 | 92410422MA9FH7OH82 | 裴伟伟 | 叶县九龙逆龄美日化店未按规定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3/26 | |
2 | 叶市监处【2021】57号 | 叶县昆阳镇亿丰购物广场西城店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 叶县昆阳镇亿丰购物广场西城店 | 92410422MA426AUY5F | 陈春兴 | 叶县昆阳镇亿丰购物广场西城店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于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我局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3/30 | |
3 | 叶市监处【2021】58号 | 叶县昆阳镇卡尔艺术幼儿园的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叶县昆阳镇卡尔艺术幼儿园 | 豫教幼4104220294 | 马保民 | 叶县昆阳镇卡尔艺术幼儿园的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于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我局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3/30 | |
4 | 叶市监处【2021】59号 | 叶县城关乡站稳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叶县城关乡站稳超市 | 92410422MA41PK7A22 | 刘站稳 | 叶县城关乡站稳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于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我局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