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0-00018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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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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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0.7.2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备注 |
38 | 叶市监食处[2020]103号 | 叶县昆阳大标豆制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叶县昆阳大标豆制品店 | 92410422MA44CE6G0T | 王耀丽 | 叶县昆阳大标豆制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6/28 | |
39 | 叶市监食处[2020]104号 | 叶县真乐堡欢乐餐厅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真乐堡欢乐餐厅 | 92410422MA4682MK2Q | 李凌蔚 | 叶县真乐堡欢乐餐厅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6/28 | |
40 | 叶市监食处[2020]106号 | 叶县仁善大药房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仁善大药房有限公司 | 91410422MA45ML2D57 | 胡会超 | 叶县仁善大药房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6/28 | |
41 | 叶市监食处[2020]107号 | 叶县辛店镇好一生大药房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辛店镇好一生大药房 | 410422620178079(1-1) | 赵翠玲 | 叶县辛店镇好一生大药房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6/28 | |
42 | 叶市监食处[2020]73号 | 叶县常村镇晓阳阳光饭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常村镇晓阳阳光饭店 | 410422620204267 | 范晓阳 | 叶县常村镇晓阳阳光饭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6/29 | |
43 | 叶市监食处[2020]102号 | 叶县田庄乡鸽子超市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田庄乡鸽子超市 | 410422620086147(1—1) | 海水鸽 | 叶县田庄乡鸽子超市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6/29 | |
44 | 叶市监食处[2020]108号 | 叶县保安镇中心小学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保安镇中心小学 | 56861563-0 | 詹娜 | 叶县保安镇中心小学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6/29 | |
45 | 叶市监食处[2020]65号 | 叶县常村镇新正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叶县常村镇新正超市 | 410422620186425 | 武新正 | 叶县常村镇新正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6/30 | |
46 | 叶市监食处[2020]131号 | 叶县城关乡东方之星潜能开发幼儿园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叶县城关乡东方之星潜能开发幼儿园 | 豫教幼4104220204 | 杨俊有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