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0-00029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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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7
关键词: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0.9.17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备注 |
1 | 叶市监食处[2020]159号 | 叶县廉村镇王店村生活超市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廉村镇王店村生活超市 | 410422620193725 | 李风岭 | 叶县廉村镇王店村生活超市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9/11 | |
2 | 叶市监食处[2020]215号 | 叶县廉村镇王店国红超市涉嫌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廉村镇王店国红超市 | 410422620040567 | 郑国红 | 叶县廉村镇王店国红超市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9/14 | |
3 | 叶市监食处[2020]164号 | 娄晓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 | 叶县晓许胡辣汤店 | 92410422MA45JCAH8X | 娄晓许 | 娄晓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2.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9/15 | |
4 | 叶市监食处[2020]165号 | 王伟峰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 | 叶县庄源饭店 | 92410422MA47DGU062 | 王伟峰 | 王伟峰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2.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