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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0-00035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5-11 关键词: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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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决定文书号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当事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决定时间备注
1叶市监食处[2020]39号叶县廉村镇向丽文化百货部销售过期食品案叶县廉村镇向丽文化百货部92410422MA42XA337K李向丽叶县廉村镇向丽文化百货部销售过期食品案,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峰雪皇”枣味糖1袋;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元)。自动履行,15日内20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