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1-00077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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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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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9-23
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备注 |
叶市监处[2021]309号 | 叶县龚店镇桥头米线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龚店镇桥头米线 | 92410422MA45BL4G2U | 路慢慢 |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15 | |
叶市监处[2021]307号 | 叶县九龙娟娟超市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案 | 叶县九龙娟娟超市 | 92410422MA43MH7G95 | 曹娟娟 | 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 | 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第十五条,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16 | |
叶市监处[2021]301号 | 叶县常村镇鲁孝饭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文明案 | 叶县常村镇鲁孝饭店 | 92410422MA40R60T53 | 鲁孝强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文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16 | |
叶市监处[2021]310号 | 叶县洪庄杨乡乡村大食堂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洪庄杨乡乡村大食堂 | 92410422MA42PFHD86 | 许学云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17 | |
叶市监处[2021]300号 | 叶县邓李乡杜杨村第二卫生室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叶县邓李乡杜杨村第二卫生室 | PDY15043141042212D6001 | 杨学定 | 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17 | |
叶市监处[2021]317号 | 河南纯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 河南纯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411103MA3X85HQ0B | 徐伟 | 虚假宣传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18 | |
叶市监处[2021]311号 | 叶县仙台镇晓花私房菜馆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仙台镇晓花私房菜馆 | 92410422MA47YRKE18 | 张会珍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22 | |
叶市监处[2021]312号 | 叶县鹅尚鲜火锅店叶舞路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鹅尚鲜火锅店叶舞路店 | 92410422MA46M3TM23 | 高怀彬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22 | |
叶市监处[2021]304号 | 叶县欧莲丽妃美容店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叶县欧莲丽妃美容店 | 92410422MA4766XU5P | 彭天凤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警告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22 | |
叶市监处[2021]305号 | 凤仪堂(上海)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在广告中使用不真实准确的引用内容案 | 凤仪堂(上海)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91310115MA1HB0602B | 李宪法 | 在广告中使用不真实准确的引用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22 | |
叶市监处[2021]299号 | 叶县快乐超市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叶县快乐超市 | 92410422MA47BEUQ2G | 张春喜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