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410422742538387C-2021-00191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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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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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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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备注 |
叶市监处[2021]431号 | 叶县卜晓辉水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叶县卜晓辉水果店 | 92410422MA45UM7R8U | 卜晓辉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7 | |
叶市监处[2021]429号 | 叶县辛庄五交化店销售的坐便器未按规定标注水效标识案 | 叶县辛庄五交化店 | 92410422MA483DL07W | 刘小军 | 销售的坐便器未按规定标注水效标识 | 依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8 | |
叶市监处[2021]430号 | 叶县叶邑镇义彩百货门市部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叶邑镇义彩百货门市部 | 92410422MA9FTQ7N9J | 杨德昌 | 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8 | |
叶市监处[2021]432号 | 平顶山瑶屯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案 | 平顶山瑶屯商贸有限公司 | 91410403MA9FPGJ329 | 王毓辅 |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8 | |
叶市监处[2021]433号 | 叶县聚鑫源农贸市场李增伟鲜羊肉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叶县聚鑫源农贸市场李增伟鲜羊肉店 | 92410422MA46087E0B | 李增伟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8 | |
叶市监处[2021]436号 | 叶县叶邑镇乙源豆制品厂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叶邑镇乙源豆制品厂 | 92410422MA47M1X89G | 鲍黎明 | 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8 | |
叶市监处[2021]437号 | 叶县叶邑镇天恒高钙烩面馆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叶邑镇天恒高钙烩面馆 | 92410422MA47X6111K | 杨天恒 | 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8 | |
叶市监处[2021]452号 |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发林粮食收购点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案 |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发林粮食收购点 | 92410422MA453NXLX2 | 乔发林 | 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 |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8 | |
叶市监处[2021]453号 | 叶县廉村镇国兴粮食购销点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叶县廉村镇国兴粮食购销点 | 92410422MA45EL2A71 | 张国兴 | 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 |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8 | |
叶市监处[2021]438号 | 叶县广场路市场武臣干菜调味品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广场路市场武臣干菜调味品店 | 92410422MA44FKP11A | 张鹤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9 | |
叶市监处[2021]439号 | 叶县九龙亚峰米粉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九龙亚峰米粉店 | 92410422MA9GKXX666 | 刘亚峰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9 | |
叶市监处[2021]449号 | 叶县九龙万赫珠宝城以虚假广告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案 | 叶县九龙万赫珠宝城 | 92410422MA44QQDH2Y | 孟忠民 | 以虚假广告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9 | |
叶市监处[2021]454号 | 叶县廉村镇营伟粮食收购中心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案 | 叶县廉村镇营伟粮食收购中心 | 92410422MA9G96U71Q | 王营伟 | 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 |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29 | |
叶市监处[2021]445号 | 叶县郁昕悦办公用品商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郁昕悦办公用品商行 | 92410422MA9FN27F51 | 刘永超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30 | |
叶市监处[2021]455号 | 叶县桂军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叶县桂军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93410422MA3XHFA698 | 赵桂军 | 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 |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30 | |
叶市监处[2021]446号 | 叶县九龙小兵烟酒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 叶县九龙小兵烟酒店 | 92410422MA460T025Q | 赵丽丽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31 | |
叶市监处[2021]450号 | 叶县光靓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未进行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家机关的名义、使用最系统、最全面、最先进的用语发布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叶县光靓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91410422MA4421Q82N | 张靓 | 未进行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家机关的名义、使用最系统、最全面、最先进的用语发布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31 | |
叶市监处[2021]457号 | 平顶山市盛世荣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平顶山市盛世荣昌商贸有限公司 | 91410422MA9K4PL3XJ | 田野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