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四上企业监管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四上企业数据质量工作的随机抽查检查,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
第三条 辖区内所有四上企业列为抽查对象,编入抽查对象名录库,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第四条 抽查工作开始前,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检查对象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第五条 抽查比例5%,抽查频次每年1次。
第六条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定,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随机抽查工作接收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
第七条 检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遵守保密规定。
2023年5 月29 日
2023年度叶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抽查事项 名 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 主体 | 事项 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频次次/年 | 检查 方式 | 备注 |
1 | 叶县统计局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 录、统计台帐情况检查 | 《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 叶县统计局 | 一般检查 事项 | 全县四上企业 | 5%。 | 1 | 实地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