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发改〔2023〕79号
叶县发改委节能监察大队、粮食市场管理稽查大队;
为了落实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根据市发改委《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文件中有关抽查事项,对我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进行调整,请你们严格按照计划认真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2023年3月24日
附 件:
2023年度叶县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重点/一般检查事项)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主体 | 检查时间 |
1 | 所有用能行业 | 叶县发改委: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监督检查 叶县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 全县重点 用能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叶县发改委 |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县统计局 | 叶县发改委、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县统计局 | 2023年5月30日至10月31日 |
2 |
所有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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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市场化粮食的监管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价格行为的检查;2.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3.计量监督检查; |
全县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叶县发改委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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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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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发改委、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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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至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