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司法局、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叶县司法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3日
2022年度叶县司法局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叶县司法局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叶政〔2020〕8号)文件精神,按照《叶县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 开”抽查工作计划》(叶双随机办〔2022〕8号)安排。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规范县抽查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童工使用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事中 事后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叶县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按照有关行政法律法规,依据权责清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内容,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两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部门联合监管程序和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协同高效原则。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协同推进,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责一致、机会均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检查对象
在县用工企业,按照5%的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叶县司法局公证处:查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童工使用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
四、记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叶县司法局办公室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对被检查主体 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1、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
2、未发现问题;
3、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4、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5、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6、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7、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8、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事项;
9、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10、合格;
11、不合格。
五、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叶县司法局公室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或者以公告的形式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是 县政府完善县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 策部署,是提升住建领域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 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 保工作实效。
(二)密切部门协作。司法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
(三)畅通信息渠道。联合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报告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叶县司法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