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市杨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叶县马头山乐园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杨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叶县马头山乐园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审查)。为保证审批(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8099196、8668089(叶县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叶县九龙路270号
邮 编:467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平顶山市杨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叶县马头山乐园项目 | 平顶山市杨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叶县保安镇杨令庄村 |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叶县保安镇杨令庄村,总投资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玻璃水滑、玻璃观景平台、七彩飞碟、丛林穿越,同时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观光道路、公厕、生态停车场等辅助设施。
| 停车场废气:景区的停车场全部为地上式生态停车场,少量的汽车尾气通过周围绿色植被的吸附及大气扩散后可大大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本项目绿地洒水使用,综合利用不外排。 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每日由环卫人员清理,就近送当地垃圾处理系统,不对外排放。 噪声主要为景观区汽车进出停车场时产生的交通噪声,游客及管理人员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等,本身源强较小,通过加强管理,绿色植物吸收以及距离衰减后,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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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叶县华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喷塑生产线建设项目 | 叶县华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叶县辛店镇辛店村 | 河北景略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 叶县辛店镇辛店村,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2666.7m2,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新增一条喷塑生产线,项目改扩建后产品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 (1)废气 喷塑粉尘:建设密闭喷塑房,利用喷塑设备自带滤芯除尘设施,喷塑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固化废气:建设密闭固化房,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燃气式热风炉废气:和固化废气一起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设备噪声,经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噪声影响值可以满足噪声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喷塑工序废气回收系统收集的塑粉回用,塑粉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废紫外灯管、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最终送叶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