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催化剂新产品研发孵化中心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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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催化剂新产品研发孵化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叶环审[2022]14号 | 2022年5月31日 |
2 | 平顶山奥思达科技有限公司染料半成品后处理干燥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叶环审[2022]15号 | 2022年5月31日 |
3 | 平顶山古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16万平方米文化石、5万块道牙砖、5万块彩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叶环审[2022]16号 | 2022年5月31日 |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