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医疗卫生
索引号:yexian-2023-00018 主题分类:医疗卫生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5-10 关键词:
叶县卫健委组织召开重大案件审理会议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和县卫健委《关于成立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的工作要求,4月26日下午,县卫健委主任周亚伟组织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都晓军,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杜留洋、县卫健委医政药政股长刘亚男、县卫健委监察室主任孙云飞、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卫伟,在叶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就《杜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召开重大案件集中审理会议。会议由县卫健委主任周亚伟主持。 

会议首先由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都晓军宣读叶县卫健委《关于成立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周主任对案件审理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随后,叶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副所长黄杰进行案情介绍,由医疗卫生监督一科科长李振斌就调查取证及案件办理过程进行说明。 

最后县卫健委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各位成员针对该案件发表各自意见,经统一梳理,一致认为:杜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法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裁量得当,建议给予杜某某:1.没收药品器械;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79元;3.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杜某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重大案件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要使每一个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水平,加快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