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1〕46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叶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工作 方 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副县长张小德任指挥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军晓、县消防大队教导员张军辉任副指挥长,县防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任指挥部成员。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指导“清剿火患”战役开展。
二、战役目标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所有社会单位场所检查率达到100%、消防“乱点”区域排查整治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率达到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消防监管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清剿火患阶段(
(三)总结验收阶段(
四、工作方法
(一)政府主导,网格排查。要将网格化排查整治贯穿“清剿火患”战役始终,以乡(镇)为“大网格”,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以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逐一明确监管人员,对网格内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实现网格排查整治常态化、标准化、精细化,彻底消除盲区和死角。
1.实行明细化责任分包。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县防委成员单位领导分包“大网格”,乡(镇)、综治办、工商所等工作人员分包“中网格”,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分包“小网格”,明确分包人员职责任务、量化工作标准,逐个村庄、逐个单位场所、逐栋建筑进行排查,逐片、逐区、逐网格整治过关。乡(镇)政府、行业协会要召开网格排查整治动员会,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人员要深入三级网格,参与、指导基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
2.实施标准化示范带动。10月底前,县人民政府要选取3至5个乡(镇)作为网格排查整治的试点,落实“十个一”网格化“清剿火患”工作标准,即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查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或义务排查整治队伍、设置一块网格清剿火患责任“三定”图(定主体、定任务、定标准)、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统计一份辖区单位场所底册、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帐、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
3.开展精细化排查清剿。要实行“实名制”检查、“户籍化”管理,乡(镇)、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分包网格内每个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场所逐一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管理情况、用火用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运行情况、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标牌管理落实情况。对排查的每一个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填发检查记录。行动期间,每10天要向县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汇总上报一次检查台账(见附件)。
4.推行流程化整改督办。乡(镇)、村(居)委会等基层人员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在全方位、不间断开展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紧盯国庆节、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高潮。
1.“清剿火患”亮剑行动:
2.“清剿火患”打违行动:
3.“清剿火患”治乱行动:
4.“清剿火患”守护行动:
5.“清剿火患”决战行动:
(三)强力督导,狠抓落实。县政府督查室每月要对各乡(镇)、各部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办通知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
五、整治措施
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切实将“九个决不允许”作为消防安全“高压线”,将“九个一律”硬性措施作为钢规铁纪,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决不允许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者,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二)决不允许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者,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拆除。
(三)决不允许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者,一律予以拘留。
(四)决不允许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和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在“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人员。违者,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五)决不允许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开放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违者,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
(六)决不允许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违者,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决不允许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违者,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八)决不允许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装饰。违者,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九)决不允许重大火灾隐患场所久拖不改、冒险生产经营。违者,一律由县人民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并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是把握火灾防控主动权、打赢消防现实斗争的重大部署,也是针对秋、冬季节火灾特点,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的有力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松懈麻痹、消极侥幸心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打好此次“清剿火患”战役。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战役行动期间,县电视台要跟踪报道行动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抓手,持续开展“旅游景区大宣传、平安社区大创建、弱势群体大帮扶”等大规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消防宣传高潮。广泛开展“全民查改消除火灾隐患”活动,要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告火灾隐患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切实打一场清剿火灾隐患的“人民战争”。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奖惩。县政府将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各乡(镇)要于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各报送一次行动战况及《“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统计表》、《已排查社区(行政村)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附件: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台账
2.“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统计表
3. 已排查社区(行政村)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台账
( 年 月)
序号 | 单位名称(包括辖区所有单位,含个体工商户) | 地 址 |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是否开展检查 | 存在的 火灾隐患 | 整改情况 | 检查人员 | 督促整改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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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县“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统计表
( 年 月 日)
乡(镇) | 排查社区情况 | 排查行政村情况 | 检查单位数量 | 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处) |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处) | 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份) | 责令“三停”单位(家) | 罚款(元) | 拘留(人) | ||||
实有数 | 已排查数 | 实有数 | 已排查数 | 本次再次检查的 | 之前从未检查的 | 监督检查发现 | 群众举报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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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数据自2011年10月1日起累计统计上报。已排查社区数为:对该社区内所有单位及场所全部排查完毕才纳入统计;已排查行政村数:对该行政村所有单位及场所全部排查完毕才纳入统计。
附件3
叶县 社区(行政村)排查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存在的 火灾隐患 | 整改情况 | 检查人员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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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2中填报的已排查社区、行政村应随同附件2一并上报此表。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方案 通知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