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2011〕62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十二五节能目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节能目标,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的通知》(平发〔2008〕12号)和《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叶政〔2008〕35号)精神,现将“十二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节能目标下达给你们,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附件:1.“十二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节能目标
2.“十二五”县直有关部门节能目标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十二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节能目标
单位名称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计划降低率(%) | 单位名称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计划降低率(%) |
昆阳镇 | 17 | 仙台镇 | 16 |
城关乡 | 17 | 田庄乡 | 16 |
任店镇 | 16 | 廉村镇 | 16 |
夏李乡 | 16 | 水寨乡 | 16 |
常村乡 | 16 | 邓李乡 | 16 |
叶邑镇 | 16 | 龚店乡 | 17 |
保安镇 | 16 | 遵化店镇 | 17 |
辛店乡 | 17 | 洪庄杨乡 | 16 |
龙泉乡 | 16 | 马庄乡 | 16 |
附件2
十二五县直有关部门节能目标
单位名称 | 节能目标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28%。 |
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6%。 |
县交通运输局 | 客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6%,货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12%。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全县建筑节能执行率达到100%,实施率达到90%以上。 |
主题词:能源 节约 目标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