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1〕142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叶县征地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叶县征地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代强(副县长)
副组长:贾松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华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发欣(县发改委主任)
刘兴文(县监察局局长)
田清林(县财政局局长)
刘德汉(县住建局局长)
王留套(县水利局局长)
赵宏升(县农业局局长)
李国琦(县林业局局长)
樊 铮(县审计局局长)
魏全兴(县物价局局长)
孙怀民(县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征地附属物调查确认、补偿安置方案拟定、补偿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贾松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副主任张天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贾洪毅、县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主任毛富国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土地 补偿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