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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ywzx-2017-00028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2-01-15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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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157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


补偿方案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21015日,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印发叶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叶政办〔201140号)。由于政策把关出现失误,造成叶政办〔201140号文第12页第9行“本方案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出现错误。经研究,该部分修改为“本方案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