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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ywzx-2017-00009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2-03-31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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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201222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叶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叶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年三月











叶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结合《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供给引导需求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管理,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



基本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坚持供需平衡原则,坚持有保有压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2年度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79.944109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2年度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业服务用地15.906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57.526319公顷,住宅用地1.175309公顷(其中: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17530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36461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按照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着不断优化县城城区功能拓展县城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控制一般性项目用地,对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的优势产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四、政策导向



(一)从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对未列入供应计划的用地项目,一律不得供应土地。



(二)重点保障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用地。合理调控不同档次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所有出让的住宅用地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必须达到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



(三)优先确保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四)优先安排工业用地,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



(五)严格土地供应方式,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确定的范围,严格审查划拨用地项目。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及工业用地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发改、规划、房产、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叶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叶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计划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3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