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2〕10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5月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为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会场宣传活动
5月12日,县政府将在县城九龙路、政府路设立会场,开展叶县防灾减灾及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具体任务见附件),各乡(镇)政府在本辖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此项活动由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具体联络工作。
二、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为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县教育、消防等部门负责中小学校消防地震应急演练;县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县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县卫生等部门负责卫生防疫、急救应急演练;县公安部门负责反恐实战应急演练。演练活动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扩大影响。此项活动由县应急办负责协调统筹督办工作。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防灾减灾周活动期间,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动机制,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到实处。
四、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工作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普及,编印符合行业或地区灾害风险特点的防灾减灾知识读物,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优势,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继续倡导每个公民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整合资源,精心制订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务求实效。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扎实搞好全县统一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同时,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将宣教工作落实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切实提高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督导。县应急办要及时检查各项宣传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5月25日前报县民政局。联系人:王国杰,电话:6117208,手机:13938672685。
附件:1.全县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安排
2.“防灾减灾日”活动安排
3.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口号)
4.“防灾减灾日”宣传区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全县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安排
(5月7日—13日)
时 间 | 活动内容 | 责 任 单 位 |
7—10日 | 领导访谈 | 县民政局、广电局 |
悬挂横幅 | 昆阳镇、城关乡不少于5条,其他乡(镇)不少于2条,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1条 | |
彩虹门制作 | 县气象局、移动公司 | |
制作版面 | 县民政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卫生局、司法局、工信局(协调驻叶企业单位)、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工商局、盐业局、质监局、药监局、电业局、公安消防大队、昆阳镇、城关乡 | |
11日 | 领导访谈 | 县教体局、广电局 |
领导访谈 | 县卫生局、广电局 | |
12日 | 宣传日活动 | 昆阳镇、城关乡,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宣传车3辆 | 县民政局、卫生局、科技局 | |
13日 | 学校应急演练 | 县教体局、科技局、人防办、公安消防大队 |
附件2
“防灾减灾日”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
5月12日。
(一)8∶30,各单位会场布置完毕,新闻媒体到场;
(二)9∶00,县领导参观,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三)10∶00,宣传车到辖区宣传。
二、会场布置及要求
(一)设县九龙路、政府路宣传区;
(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活动安排摆放宣传板面。宣传内容可采用图片、文字、漫面等多种形式;
(三)县公安、卫生、民政、科技、电力、环保、教育、气象、安监、司法、质监、药监、工信、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设立咨询台,结合各自职责编印宣传页,现场发放;
(四)县科技局、住建局负责9∶00—10∶00在县人口文化广场大屏幕播放应急知识及防震减灾专题片;
(五)县气象局、移动公司负责在县政府门口、九龙路与昆阳大道交叉路口搭建彩虹门2个;
(六)县广电局、新闻中心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专栏制播及领导访谈等工作。
附件3
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口号)
1.2012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
2.普及防灾知识,关爱人类生命
3.健全防灾减灾体系,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4.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5.全民携手,防灾减灾
6.群策群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7.防灾减灾靠大家,和谐平安你我他
8.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9.防灾减灾手牵手,和谐叶县心连心
10.防灾求得平安在,减灾换得幸福来
11.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12.警钟长鸣抓防范,积极防灾保平安
13.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14.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15.防灾减灾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16.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
主题词:行政事务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