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3〕82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民工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69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研究有关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部门有关农民工工作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部门。
二、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发改委、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教体局、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局、工信局、法院、人行、总工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政策、措施的建议。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请示县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县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联席会议信息》,报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并分送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五)重大问题协商及报送。对开展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县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县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要共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叶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 件
叶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彭德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马 晓(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宁献业(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田英豪(县法院副院长)
张发欣(县发改委主任)
侯学义(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陶诚(县工信局局长)
朱平生(县公安局副局长)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德汉(县住建局局长)
李耀云(县交通局局长)
王留套(县水利局局长)
柴宝鑫(县卫生局局长)
韩广辉(县人行行长)
贾小莉(县总工会副主席)
樊振伟(昆阳镇代镇长)
艾玉玺(马庄乡乡长)
李向伟(城关乡乡长)
李记刚(任店镇代镇长)
付水生(龙泉乡乡长)
王 森(田庄乡代乡长)
兰建伟(龚店乡乡长)
马向阳(保安镇镇长)
程英豪(叶邑镇代镇长)
徐 亮(夏李乡代乡长)
张斌延(水寨乡代乡长)
汪柯念(邓李乡乡长)
程慧香(仙台镇镇长)
张建召(廉村镇镇长)
樊亚杰(洪庄杨乡乡长)
赵春晓(辛店镇镇长)
郭 方(常村镇镇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宁献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3年10月1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