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5〕7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4月7日
叶县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10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1〕5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儿童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为儿童尤其是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要求,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维护儿童基本权益、促进困境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我县儿童福利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救助对象
具有我县城乡常住户口、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本身重病或重残的困境儿童,以及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困境家庭儿童。具体包括:
1.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或重残(包括一级听力残疾、言语残疾,二级及以上视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下同)、重病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重病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3.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或重残、重病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4.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重病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5.父亲死亡、母亲改嫁,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6.父母患重病或儿童患重病,家庭无力治疗的重病家庭儿童。
7.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三、救助措施
(一)完善生活保障制度
1.将家庭困难的困境儿童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保障。
2.坚持分层推进、分类保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扩大儿童保障范围,根据不同儿童群体需求,分类给予保障。
3.如果困境儿童法定监护人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儿童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作为临时监护人履行职责。
(二)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制度
1.将困境儿童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其个人参保缴费由县民政局从医疗救助金中支付。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在3万元及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民政部门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民政部门救助60%后仍有困难的可再申请临时救助或慈善救助。
2.继续落实“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残疾婴幼儿,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干预、及早开展手术矫治和专业康复训练。充分发挥儿童福利院、残联、培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优势,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三)完善教育保障制度
完善困境儿童教育资助体系建设,切实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重点抓好建立无缝衔接,一体化动态资助体制,实现资助政策全覆盖。要建立完善学前资助制度,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办理及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的沟通与合作,整合捐助资源,规范捐助资金及物品管理,提高捐助物资使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保护制度
1.整合制度资源,将现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的各方面政策法规进行整合,为困境儿童救助制度提供法律的依据。
2.整合部门资源,形成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保护部门联动机制。
3.整合层级资源,形成纵向到底的儿童保护网络。
4.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全社会关爱儿童的保护体系。从而构建一个对于儿童遇到困境时的发现、预防、监测、报告、转借和处置的机制,使儿童在遇到困境时得到及时救助。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1.县级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工作的指导及巡访工作。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要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有专职的工作队伍和专项工作经费,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和服务项目,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2.各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指导站,负责辖区内孤儿及困境儿童的调查、上报及每年两次孤儿及困境儿童的巡访工作,宣传落实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上报困境儿童及监护人反映问题。
3.村(居)委设立儿童福利服务点,聘请有责任心、有爱心的村干部和老党员担任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福利督导员在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和乡镇儿童福利指导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逐步设立社区“儿童之家”
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关于到2020年末“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区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儿童之家”建设,以满足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服务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团县委、妇联、残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儿童福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教体局要做好困境儿童的教育工作,对各学校的特殊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县民政局要发挥协调职能,建立全县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立健全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定期开展督导培训。县司法局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县财政局要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儿童福利专项工作经费。县人社局要加强困境儿童成年后的就业扶持和职业技能培训。县卫生局要积极做好困境儿童的医疗、康复工作。县残联负责残疾儿童认定,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儿童福利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残疾儿童康复护理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优先解决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和逐步提高工作福利待遇,确保人员队伍稳定。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提供服务等形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困境儿童福利事业。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效遏制和打击拐卖、拐骗孤儿、遗弃婴幼儿(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引导社会依法收养、依法行善,奉献爱心,关爱孤儿和困境儿童,为他们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