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4〕32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叶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叶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德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代强(副县长)
李红民(副县长)
张自斌(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李青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张安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王遵杰(县委办副主任)
张发欣(县发改委主任)
李彦坡(县教体局局长)
王耀武(县财政局局长)
何宏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春生(县环保局局长)
刘德汉(县住建局局长)
李耀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留套(县水利局局长)
赵宏升(县农业局局长)
张中阳(县林业局局长)
王跃伟(县商务局局长、招商局局长)
任 磊(县文化局局长)
柴宝鑫(县卫生局局长)
孙怀民(县畜牧局局长)
潘德明(县扶贫办主任)
张跃民(县发改委副主任,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
发展招商局局长)
张天振(县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张天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4年4月2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