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处非领〔2013〕2号
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
通 知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广电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在叶分支机构: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按照平顶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三)加强对融资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广告发布单位要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内容的广告拒绝发布;对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及时查处。
(四)宣传近年查处通报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二、活动安排
(一)自即日起至2014年1月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同时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内容。其中,县农村信用社、县邮储银行要负责在各乡镇营业网点发放宣传单。
(二)自即日起至2014年1月底,县电视台、广播电台联动宣传,每周播出2次以上打击非法集资的公益广告或飞播字幕,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三)自即日起至2014年1月底,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在叶分支机构利用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手机用户发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等宣传短信,每周不少于3次。
(四)自即日起至2014年1月底,出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巡回宣传。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政府金融办和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县广电局、银行、保险公司、通信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宣传任务,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附带图片或视频资料)报县政府金融办(县政府210房间)。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坚持正面宣传,正确把握社会舆论导向,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叶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 2013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