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3〕113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叶县城区集中供暖项目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城区集中供暖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叶县城区集中供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红民(副县长)
成 员:张发欣(县发改委主任)
王耀武(县财政局局长)
何宏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春生(县环保局局长)
刘德汉(县住建局局长)
李耀云(县交通局局长)
马河清(县广电局局长)
李书卿(县物价局局长)
张树立 (县电业局局长)
梁 波(县工商局局长)
靳慧彬(县移动公司经理)
张新民(县网通公司经理)
刘自力(县电信公司经理)
樊振伟(昆阳镇镇长)
李向伟(城关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彭可任办公室主任。
2013年12月3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