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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ywzx-2015-00209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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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2014〕5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为及时准确把握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增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的时效性、预见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平政〔2011〕27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制度


(一)监测指标


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的范围是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监测内容包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用电量等生产数据和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收等效益数据。


(二)报送时间


1.生产数据。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于每月月底前在全市运行监测系统平台上上报当月生产数据。


2.效益数据。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于每月10日前在全市运行监测系统平台上上报上月效益数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据上报工作;产业集聚区具体负责本集聚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据上报工作,集聚区所在乡镇负责协调本辖区集聚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据上报工作,成绩计入集聚区和所在乡镇。


二、坚持并完善运行分析制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每月向县政府汇报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县政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集中研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各乡镇、各集聚区所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排序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各乡镇政府、各集聚区管委会、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本辖区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工作。上述单位确定一位联系人,负责与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请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政府、各集聚区管委会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划拨专门的办公经费,做好工业经济运行数据的汇总上报和分析预测工作,同时做好企业上报数据的保密工作。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实事求是做好数据报送工作,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数据上报情况,将每月对各乡镇和各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情况排序通报;每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缺报、不按要求及时上报等行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联 系 人:万  浩  杨彤彤


联系电话:8053465  13937550037


电子信箱:yexianyunxingban@163.com


 

 

 

                                 2014年1月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