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3〕68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叶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叶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三林(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副组长:毛书兰(县科技局局长)
成 员:孙海斌(县法院副院长)
张华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于海升(县编办副主任)
闫洪武(县发改委副主任)
刘国干(县工信局副局长)
赵英杰(县公安局副局长)
袁新义(县司法局副局长)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董春兰(县人社局副局长)
万 芳(县农业局党组成员)
焦进宇(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玉卿(县商务局副局长)
宋景亚(县药监局副局长)
张自有(县科技局党组成员)
张海臣(县广电局副局长)
李银成(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风雷(县工商局副局长)
穆杏梅(昆阳镇正镇长级领导干部)
田合新(任店镇副镇长)
解素贞(仙台镇副书记)
都晓军(保安镇副镇长)
焦国民(叶邑镇副镇长)
谷 豪(廉村镇副镇长)
谢占晓(辛店镇人大副主席)
高 浩(常村镇副镇长)
李建峰(城关乡副乡长)
马晓辉(田庄乡纪检副书记)
武少辉(马庄乡副乡长)
庞秋丽(夏李乡副乡长)
张跃勇(龙泉乡副乡长)
张泉海(水寨乡副乡长)
赵春峰(龚店乡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张晓飞(邓李乡副乡长)
王 晓(洪庄杨乡副乡长)
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毛书兰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自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7月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