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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ywzx-2015-00219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秋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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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2〕39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秋风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秋风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日 


 



叶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秋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推进全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和《平顶山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平政〔2008〕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治理非法改装和大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促进全县交通运输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9月1日至10月30日共60天的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把住源头,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取缔五轴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从严从重处理55吨以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过桥,消除绕行、堵塞固定超限站(点)、恶意占道集结、短途驳载、强行闯岗和逃避检测的违法行为,促使超限站(点)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明显规范。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次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秋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王晓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秋风行动”(简称治超“秋风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119988)。


三、 行动时间、范围、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及人员组成


(一)行动时间


此次治超“秋风行动”从2012年9月1日开始至2012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


(二)行动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干线及农村公路。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9月1日——9月10日)。各有关部门对治超“秋风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调配执法力量、落实执法装备,积极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治理限超工作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印制并散发宣传单,在主要路段和超限超载车辆集中路段悬挂横幅和标语,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货源单位、运输企业车(货)主以及驾驶员的自觉守法意识,争取社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治超“秋风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有利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9月11日——2012年10月20日)。由县治超“秋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治超成员单位全力配合,统一行动,在全县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掀起新一轮治超高潮。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0月21日——10月30日)。对该次治超“秋风行动”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对典型事例和有效经验进行学习交流。


(四)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在县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


1.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路政、运政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和源头治理。(1)路政部门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认定,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卸载、处罚。(2)运政部门负责对非法改、拼装车辆吊销营运证,对驾驶非法改、拼装车辆的驾驶人员吊销从业资格证,列入治超“黑名单”,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1年内超限超载运输3 次以上的从业驾驶人员及车辆吊销相关证照,对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运许可证。


2.公安部门:负责维护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治安秩序;配合公路管理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认定;对超限超载驾驶人员给予记分处理;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强制拆除并恢复原状,对非法拼装、报废车辆依法没收并拆解销毁;对无证、无牌车辆予以没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实施集中处理;严厉打击带车绕站、闯站扰乱滋事、暴力抗法、恶意堵塞交通等违法行为


3.宣传部门:负责此次治超“秋风行动”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对整治行动进行全程跟踪采访,积极坚持正面舆论报道,结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行大力宣传。


4.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的履职情况,并对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


(五)人员组成


执法队伍由下列部门人员组成:1.县治超办3人。2交通运输部门120人(路政70人,其中干线路政治超30人,交通路政20人,农村路政20人;运政50人)。3公安部门20人。4县纠风办2人。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治超“秋风行动”取得实效,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秋风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治超“秋风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专职人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综合治超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治超秋风行动专项宣传,大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省、市有关治超政策精神,并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以及无理取闹、暴力抗法、围攻堵站的行为进行曝光,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有关治超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应对有力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治超秋风行动。公安部门对强行闯站、阻碍执法、聚众闹事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治超工作顺利进行。治超有关成员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联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和聚众闹事等事件。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到治超和保畅的有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防止出现交通堵塞。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县治超秋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督导检查,每周刊发一期秋风行动简报。各成员单位每周一向县治超秋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上一周工作信息,信息内容要全面、详实,严禁弄虚作假。治超秋风行动结束后,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将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公路建设投资、养护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酌减建设项目及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在治超秋风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下,整合调集各个部门执法力量,对本地货运源头及主要超限运输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行动各环节衔接良好,协调一致,有条不紊。


    (二)各相关部门要确保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与治超行动,配置必要的车辆、设备和设施,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采取控、拆、卸、罚、滞、告、赔、拘等手段,对超限违法车辆、驾驶员、企业等进行严厉处罚,集中处理一批严重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并公开曝光。


    (三)各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卸罚并举,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判定车辆是否超载运输,严禁以罚代卸或只罚不卸,自觉遵守有关工作规章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禁止治超秋风行动名义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其他名目的处罚,坚决杜绝公路三乱


    (四)交通运输局要完善运输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确保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畅通。



    附件:叶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秋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叶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秋风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红民(副县长)


副组长:任跃伟(县纪委常委)


        娄  毅(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惊敏(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崔保存(县公路局局长)


成  员:王晓峰(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许全然(县公路局副局长)


张海臣(县广电局副局长)


吴金相(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甘俊涛(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赵  霞(县运输管理所所长)


焦俊成(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