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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ywzx-2015-00091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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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2〕45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要求,切实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叶县星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第5店实施挂牌督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加快隐患整改进度确保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在10月15日前整改销案。



二、加强管理,科学指导。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整改的停业整改,充分用足用尽法律手段,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于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合格的隐患单位,必须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组织消防技术服务人员深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针对隐患整改加强现场业务指导,帮助隐患单位优化整改方案,积极为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切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在加快整改进度的同时,采取死看硬守的办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要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督办制度不落实,失职渎职,流于形式,导致重大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消除以及由此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