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07〕23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政府热线工作办公室的
请 示
县编制委员会:
县政府热线工作自2000年9月运行以来,一直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具体负责,主要受理平顶山市市长热线办公室的交办件及县政府县长热线自行受理件的办理,年平均办理市、县热线件500余件,连年来一直受到市、县政府的充分肯定。现在月平均办理市长热线交办件40余件,办结率达100%,月平均办理县长热线30余件,办结率达98%,月平均接听热线电话300余次,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平顶山市政府评为全市市长热线工作先进单位。
县政府热线工作是在平顶山市市长热线办公室的要求下,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开展的,但机构、编制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现在热线办工作的3名同志分别由秘书科2名、行管科1名同志兼职。随着热线工作量的逐步增大,现有的运转体制十分影响工作的开展。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的政府热线工作,根据2006年平顶山市市长赵顷霖、常务副市长吕彩霞在全市热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参照兄弟县市的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特请求设立叶县人民政府热线工作办公室,规格为正科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9名,归县政府办公室管理。
当否,请批示。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