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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17-00001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叶政文〔2016〕150号 发布日期:2016-12-31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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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叶县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条主线,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尽职尽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16年,叶县政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工作。2015年12月23日,叶县政府在网站上公布了《叶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叶政办〔2015〕57号),确定县发改委等51个部门(单位)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861项。各相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为加强对各相关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监督管理,2016年9月21日,叶县制定了《叶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单位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就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单位的运行与监督管理作了详细规定,不断推动部门职权的透明化,将权力牢牢关在“笼子”里。

(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2016年,叶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叶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叶政办〔2015〕84号)、《叶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叶政办〔2016〕16号)等文件,按照要求建成了“双公示”信息平台。止目前,信息平台已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00余条,向市信用办推送信息3500余条,并逐级推送至“信用河南”网站。

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奖惩机制,叶县印发了《关于推荐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的通知》,认真贯彻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政策,筛选典型案例,对守信企业、商户进行表彰。同时利用县文化广场大屏幕和网络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单”1350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1000多人次,营造了“守信者路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叶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叶政〔2016〕27号)、《关于清理规范县政府有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叶政〔2016〕34号),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清理规范14项和保留17项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叶县政府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叶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涉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要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等关系全局的决策,都按照公众参加、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决定、决策后评价等决策程序进行,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2016年,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41件,均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建立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平政〔2014〕48号)要求,叶县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经过与河南倚天剑律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决定聘请该所为叶县政府法律顾问,双方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同时,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叶政法制〔2016〕13号),大部分部门按照要求,结合单位执法实际,积极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三、夯实基层,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周密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2016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叶县通过抓基层、抓创新、抓效果,不断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向纵深发展。2016年5月,叶县制定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叶政法制〔2016〕4号),对2016年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6月,印发了《关于召开叶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经验交流会的通知》(叶政法制〔2016〕8号),组织召开了叶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经验交流会,各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各部门相互学习,查找差距,此举有效推动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开展行政指导,不断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叶县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提升行政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入推进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各行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三)注重示范点培育,开展多种形式督促检查活动。为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10月份,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拟定示范点进行了检查验收,印发了《关于确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通知》(叶政法制〔2016〕15号),确定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叶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8月份,叶县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叶政法制〔2016〕10号),组织人员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总结了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的经验和创新做法,有效推动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及时安排部署,全力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5月,叶县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叶政法制〔2016〕5号),各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执法环节,进一步细化了行政执法责任。通过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范围、完善监督措施,实现了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信息化、执法队伍专业化。

(二)扎实开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7月中旬,叶县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2016年度行政执法培训,邀请了市法制办洪志勋科长来叶授课,洪科长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解读了《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用具体详实的案例阐释了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惑。

(三)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7月份,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各行政执法部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办结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根据集中评查情况,各有关执法部门做到了行政执法主体适格,落实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严格落实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制度,执行了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产依法处理等规定,基本做到了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县政府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35件,县政府法制办依法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均已登记备案。

五、健全机制,完善法治政府制度体系

今年以来,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7件,在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前均按规定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按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叶政办〔2015〕56号)规定,上报县政府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件,由县政府法制办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一年来,叶县未出现因违法决策和因规范文件违法,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而受追究责任的情况。

六、综合监管,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叶县监察、审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建立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试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廉政风险点管理,深入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审计厅出具的2015年第3、4季度和2016年第1、2季度的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七、透明运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组织建设。为有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叶县成立了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全县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制定了《关于印发叶县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与叶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制度的通知》(叶政〔2014〕6号),形成了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二)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叶县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专栏,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明晰了权责清单的调整情形和调整程序,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变更情况。县政府网站上还开设有其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涉及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安全生产,就业,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叶县建立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机制,并在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依申请公开的接待、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符合相关规定,无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复议、诉讼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法定期限内给予及时办理。

(三)政务公开教育培训。7月16日,叶县举办了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既有当前党和国家有关大政方针政策,又有专业系统理论知识以及具体实践操作总结,切实提高了大家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监督考核机制。为规范政务公开考核,叶县制定了《关于印发叶县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与叶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制度的通知》(叶政〔2014〕6号)。10月份,叶县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制作了《关于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叶政办明电〔2016〕36号),多数单位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设立政务公开栏,将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财政社保、民政优抚、征地补偿等热点问题进行公开。

八、定纷止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纷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充实行政复议力量。配备复议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2人),每年8万元的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府法制宣传过程中,以摆放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复议指南等形式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向群众敞开大门,方便群众投诉;通过审查受理,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案件审理,树立执法权威;通过出庭应诉,深化复议影响,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10日,县政府依法受理复议案件10起,审结7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其中撤回申请2起,撤销2起,维持1起,驳回2起。

(二)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6年,叶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16起。一审已结15起,其中撤诉4起、驳回起诉6起、驳回诉讼请求4起、确认违法1起。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县政府认真对待,积极派人出庭应诉答辩。在行政案件代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法律知识,运用逻辑思维,既最大限度维护县政府形象,又把代理案件的过程作为宣传法律、宣传政策的过程。同时,依法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诉讼裁判,履行率100%。

(三)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叶县深入落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叶县”中的职能作用。通过举办“我的调解故事”微客拍摄活动和寻找“最美人民调解员”宣传活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2016年,叶县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理念。县政府各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宣传月初”、“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在县政府门前道路两侧、县人口文化广场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016年,叶县积极抓好依法行政信息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执法动态、经验作法、典型事例等第一时间内收集、上报。全年报送法制信息68篇,被市政府法制网采纳31篇,被省政府法制网采纳 9篇。

九、高度重视,完善法治政府保障机制

(一)认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面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叶县制定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叶政〔2016〕18号),把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量化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201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2次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依法行政工作进展状况,切实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任务。县政府法制办积极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有效促进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治政府能力建设。一是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月1日、4月29日、6月3日、9月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对《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做到了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切实增强广大干部依法治国意识和能力。7月、9月,叶县先后两次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分别对《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解读》、《新行政诉讼法重点解读》等进行了认真学习,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二是将干部学法列入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并写入《关于印发叶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叶政〔2016〕18号)。6月29日,叶县举办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培训结束后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率达100%,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合法率达100%。三是2015年12月下旬,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各部门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制作了《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叶政法制〔2015〕16号)。

十、强化支撑,建立健全法治政府推进机制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叶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叶县政府及时对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县政府法制办内设综合股、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复议应诉股,下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心。通过机构建设、人员调配,形成了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统筹共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县政府法制办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活动,大力转变作风,强力素质提升,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体学习、案件集体讨论等,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素养。同时,要求未设立法制机构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行为审查把关、政府法制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经过全年的不懈努力,叶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工作中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法治政府理念尚未得到充分体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有待完善;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新形势的执法工作要求,上述问题直接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速度和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叶县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6年12月31日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