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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17-00016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7-01-29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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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7〕1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月10日

叶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四个一律”(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规范我县加油站(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取缔违规建设、无证经营的加油站(点),对证照齐全的加油站(点)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加油站(点)经营安全有序,努力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取缔一批。对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未取得相关证照,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特别是在人员居住密集场所从事经营,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一律取缔、关闭,拆除设施,恢复原貌。

二)规范一批。对符合规划要求、已取得部分证照、单独建站且安全距离符合规定、无安全隐患的加油站,责令其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要求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限期整改,督促其完善安全条件,合法经营。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提升一批。对证照齐全的加油站,按照安全生产及成品油管理的规定,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杜绝销售劣质油品,做到规范经营,安全经营。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1月15日——2月10日)。召开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下发整治通知。利用叶县电视台、《平顶山日报.叶县今朝》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加油站经营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排查摸清加油站(点)底子,对非法违法加油站(点)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炒热群众思想,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依法查处取缔黑加油站(点)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综合整治阶段(2月11日——2月28日)。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非法加油站(点),经整改后符合规划、安全、环保等相关条件的,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权限范围内办理相关证件。对无法完善手续,列入取缔关闭对象的非法加油站(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集中组织力量实施强制拆除,拆除应做到:“不留工棚、拆除加油机、储油罐和电力设施”。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协调配合,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3月15日)。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非法加油站(点)拆除情况进行验收,主要看无任何证照加油站点的关闭情况,问题加油站(点)整改情况,对整顿不积极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而又不积极进行整改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对社会公示。

(四)建章立制阶段(3月16日——3月31日)。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建立健全对违法违规经营加油站(点)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辖区内不允许再有新的违法加油站出现,更不允许被取缔的加油站(点)死灰复燃出现反弹现象。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拆除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加油站(点)。

(二)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无经营资质的违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三)县安监局:负责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台账。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加油站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县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油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县公安局:维护各相关部门正常办公秩序,对阻挠、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和违法加油站点依法严厉打击。对无证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采取行政、刑事处罚。

(六)县质监局:负责加油站使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及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处置。

(七)县住建局:负责加油站经营场所的规划审批工作。

(八)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县城市规划区内无规划许可的加油站。

(九)县国土资源局: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和非法占用土地的违规加油站进行查处。

(十)县环保局:负责加油站环境评价文件审批及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一)国网叶县供电公司:按要求切断黑加油站(点)的电源。

(十二)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加油站建设工程消防手续进行检查。对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合法加油站的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十三)中石化叶县分公司:负责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对取缔的加油站(点)设施设备予以拆除,对没收的成品油回罐封存,并坚决杜绝对违法加油站(点)供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违法加油站(点)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危害巨大。开展违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为了加强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县商务、公安、工商、安监、住建、国土资源、环保、执法、电力、消防、中石化等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处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清理不彻底、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渎职的要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责。

(四)规范审批流程。新建、迁建、改扩建加油站,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对符合城乡规划和加油站行业规划的,乡(镇、街道)要协助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各种建设经营手续。对不符合规划的,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形成监管合力。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要始终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对违法加油站(点)严格控制、严格管理,又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叶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7年1月10日

 

叶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鹏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根太(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张安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员:任跃伟(县纪委副书记)

 晓(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杨效会(县发改委主任)

赵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宏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炳前(县环保局局长)

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闫增豪(县商务局局长)

张海臣(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李风雷(县工商局局长)

周亚伟(县质监局局长)

李海芳(县安监局局长)

李志标(县商务局副局长)

朱凯军(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军(国网叶县供电公司经理)

姚春浩(中石化叶县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闫增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