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2017〕26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16年全县烟叶生产先进单位
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2016年,全县各种烟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以发展优质烟叶为重点,强化各项技术措施落实,狠抓烟叶生产环节管理,大力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烟叶种植面积达1.26万亩,对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我县烟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对龙泉乡等8个烟叶生产先进单位和贺娟等23名烟叶生产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自我加压,扎实工作,为我县烟叶产业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6年全县烟叶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 件
2016年全县烟叶生产先进单位
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烟叶生产先进单位(8个)
龙泉乡 夏李乡 邓李乡 洪庄杨镇 水寨乡
保安镇 县烟办室 县烟草公司
二、烟叶生产先进工作者(23名)
贺 娟 王志远 陈建峰 梁帅业 董合岭 顾许峰
郭国强 张曙光 马新旗 李献军 朱玉灿 王 卿
赵二民 孙大伟 刘长城 段爱彬 高国乾 刘宏远
高新浩 李天岭 余广勤 段占修 周结实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