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叶县民族宗教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叶县民族宗教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2个股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大部署,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外敌对势力渗透活动的斗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民族宗教局行政编制8人,现有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离休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7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479.8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47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79.88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38万元,占17%;商品服务支出4.45万元,占1%;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9.05万元,占2%;项目支出387万元,占80%,主要项目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民族宗教局2017年收入总计479.88万元,支出总计479.8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83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及标准化圈舍养殖补贴数增加。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3.09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的检查、调研、视察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3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1.5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局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无。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