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晋明、王华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医院床位,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的建议”收悉,结合县卫生健康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床位配置要求
2019年,国家下发了《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第二款第七条:“为进一步放宽规划限制。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
二、全县医疗机构实际床位现状
截止2020年6月底,全县医疗机构总床位数为2991张,其中县级公立医院1431张;民营医院1332张;乡镇卫生院727张。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含妇幼保健院床位)。社会办医院床位数不低于1.5张。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按照《纲要》中规定的床位配置要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应为5280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为2904张,与2020年床位数1431张相比,还需增加1473张。社会办医院床位数1320张,与2020年床位数833张相比,还需增加48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056张,与2020年床位数727张相比,还需增加329张。
下一步,县卫健委将充分整合医疗资源,不断推进医共体建设,优化床位升值,最大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使已规划的县中医院新病房楼项目、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中医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县中医院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综合楼建设项目和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盐都医院)迁建等项目以及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建成后,有效改善我县医院床位不足的医疗现状,提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
2020年8月 31日
(联系人:黄志红 联系电话:1350762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