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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4-00025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12-12 关键词:
叶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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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下午,叶县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预计10月12日至16日,受持续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自10月12日16时启动Ⅲ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应急管控期间,我县各工业企业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县城建成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等重点使用场所内禁止使用不满足Ⅲ类限制要求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县城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各类垃圾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气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