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部分初二、初三学生因成绩较差、家庭教育缺失等原因,出现在籍不在学的隐性辍学状态,还有部分学生是完全处于辍学状态。这部分学生多为留守儿童,家长无法完全尽到监管责任,失去了学校的监管后,他们年龄小社会经验不足、法制意识淡薄,极有可能参与违法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
因此,建议教育部门:
第一、对在校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动态监控,减少和控制辍学,一旦辍学及时联合监护人、社区(村委)或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劝返复学。
第二、对辍学或在籍不在学的重点学生建立档案,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现实情况,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监护人、社区(村委)或相关部门,同步跟进管理,共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事件发生。
第三、在日常的教学和管理过程中,任课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学法、讲法、用法,其他司法行政部门同步参与进行法制授课,依法依规教学管理,共同构建法制校园,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制意识,从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