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yexian-2023-0002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专项规划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23年9月28日,在叶县县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叶县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2019-20号宗地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现将该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
规划地块位于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至河南德远科技有限公司,西至规划力帆大道、南至文化路,北至国有储备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4205.46㎡,约6.31亩。
二、用地性质
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三、地块控制指标
1.规划用地面积:4205.46㎡;
2.容积率:不小于1.2;
3.建筑密度:不小于40.0%;
4.绿地率:不大于20.0%;
5.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
四、建筑退让距离
1.建筑退让距离
建筑后退西侧宗地边界不小于2米,退北侧宗地边界不小于10米,退南侧宗地边界不小于12米,退东侧宗地边界不小于5米。(详见附图)
2.交通出入口方位
出入口方位为西侧规划力帆大道。
五、建筑设计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执行。
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规划地块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4、地块内需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地块内污水经处理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后方可对外排放。
5、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人防、消防、安全等要求。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 年修订)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有关规定,并应 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要求。
6、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其他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图中所标坐标为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图中尺寸单位为米。
六、配建设施要求
1.地块需配套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垃圾收集设施。配建的建设,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平发〔2019〕13号)。
2.机动车停车配建:工业厂房按不少于0.1个/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按不少于1.0个/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
3.非机动车停车配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不少于3.0个/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
4.市政配建设施要求: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电力、电信接城市电力、电信管线。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0日
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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