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公告
依据2019年抽检计划,在我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共2家餐饮单位3批次餐饮具不合格,不合格餐饮具为勺子、筷子。不合格项目为检出大肠菌群。针对这两家餐饮单位,我局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现就核查情况会示如下。
一、叶县廉村镇老龚庄小学食堂消毒筷子、勺子经抽检不合格
2019年6月19日,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廉村镇老龚庄小学的消毒餐饮具勺子、筷子进行了抽检,经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检出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2019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本次抽检中,该单位的消毒餐饮具被检出不合格,属于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6000元整。
二、叶县辛店镇中心幼儿园消毒勺子经抽检不合格
2019年6月17日,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叶县辛店镇中心幼儿园的消毒餐饮具勺子进行了抽检,经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检出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予以整改,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单位予以警告。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