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夏李乡中心生活超市销售不合格鸡腿的核查处置公告
叶县夏李乡中心生活超市2019年6月25日经销的鸡腿,经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测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我局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到该超市,并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核查处置,该单位认可检验结果,未提出复检,现场检查时该批次鸡腿已销售完毕。
经过调查,叶县夏李乡中心生活超市该批次鸡腿共购进2件(60袋/件,单价3元/袋),该超市的供货单位为叶县顺旺食品商行。叶县夏李中心生活超市及叶县顺旺食品商行均按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厂家提供的近期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该项目合格。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免予处罚。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