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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3-00028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6-08 关键词:
关于印发《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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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2023116

 

委节能监察大队、各相关单位

现将《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68

 

 

 

 

 

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县工业企业用能领域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增强执法的主动性,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现将叶县发改委202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构,进一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县重点用能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

1、执行节能管理制定情况;

2、执行节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制定情况;

3、执行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用制度情况;

4、落实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执行淘汰制度情况;

5、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

(二)在用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

1.是否配备相对应计量器具;

2.配备的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三)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二、实施检查

(一) 成立由随机抽取的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执法人员任组长、其他单位执法人员为组员的检查小组。

(二) 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其中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

(二) 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四) 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叶县重点用能单位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

(五) 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叶县重点用能单位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叶县重点用能单位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签字说明。

三、记录检查结果

(一) 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叶县重点用能单位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和《叶县重点用能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统计表》,并签字确认。

(二) 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 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

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合格;

10)不合格。

四、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叶县重点用能单位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市场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 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 及时报送情况。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附件:1.叶县发改委202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叶县发改委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

2023年度叶县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重点/一般检查事项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主体

检查时间

1

所有用能行业

叶县发改委: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监督检查

叶县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全县重点

用能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叶县发改委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县统计局

叶县发改委、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县统计局

2023年5月30日至10月31日

 

2

 

 

所有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

 

 

 

 

叶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市场化粮食的监管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价格行为的检查;2.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3.计量监督检查;

 

 

全县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的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叶县发改委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叶县发改委、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至12月31日

 

 

2023年度叶县发改委节能、粮食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

主体

事项

类别

检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频次次/年

检查 方式

备注

1

叶县发改委

节能监察大队

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叶县发改委

节能监察大队

一般检查事项

全县重点

用能企业

15%

1

现场检查


2

叶县发改委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策性粮食的监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叶县发改委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般检查事项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20%

2

现场检查


3

叶县发改委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对市场化粮食的监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叶县发改委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般检查事项

全县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的经营者

7%

2

现场检查